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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卸车的过程中,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,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、编号。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。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。对检出可疑病猪,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,恢复正常的,可以赶入待宰圈;症状仍不见缓解的,签发《急宰证》送急宰间进行急宰。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,签发《无害化处理登记表》进行无害化处理。病猪及伤残猪,签发《急宰证》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。加强屠宰管理,当按照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根据国家相关标准,实行标准化猪屠宰设备操作规程。
赶猪时,应按顺序赶送,不得采用脚踢、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。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;应当停食静养12-24小时。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《准宰证》进行屠宰生猪。送宰前,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,确认健康的签发《准宰证》。屠宰头数必须与《准宰证》中的头数一致。《准宰证》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,按要求进行保管。